3月货运新规速速查收!事关货车司机超载、限行等交通整治~

阳春三月,万物生辉。3月新一轮的货运新规又来啦!事关货车司机驾龄延长、车辆非法改装、高速新规…卡友们可以关注一下各地最新出台的各项政策,更好地应对今年货运行业的变化!

工信部:不许通过OTA隐瞒车辆缺陷

2月28日,工信部正式发布《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、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》。新规首次以技术指南形式明确智能驾驶系统运行边界,要求企业必须验证车辆对道路类型、基础设施、天气条件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响应能力。当系统探测到超出设计运行域时,须通过声光警示、减速等分级策略提醒驾驶员接管,若驾驶员持续违规操作,系统须强制退出驾驶辅助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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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:货车“退四、治五、管六、推新”

2月24日,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。会上,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表示,移动源已成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,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对机动车排放的监管力度。据悉,后续我国将对标欧美先进法规,制定轻型车、重型车国七标准,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五标准,实现排放控制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。推动重型货车“退四、治五、管六、推新”,即国四及以下货车加速淘汰、国五货车达标整改、国六货车智慧监管,新能源重卡替代应用。

陕西:西安3月份开展交通整治专项行动

西安三月份将开展交通整治专项行动,货车是整治重点!即日起至三月底,西安市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“春季行动”,集中整治货车、面包车重点违法行为。西安公安交警将持续进行“一早一晚”勤务部署,依托国省干道执法站,不断强化路面管控,紧盯重型货车、低速载货车。

江苏:一超四罚3月1号起实施

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公安厅联合修订印发《江苏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“一超四罚”实施细则》(以下称《细则》),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细则》的修订和实施,旨在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超限超载“一超四罚”工作,提升依法治理水平,促进江苏省道路货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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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:交通服务收费等特定服务费有新规

2月21日,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新版《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》,涉及交通服务收费、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以及其他特定服务收费。

高速公路拖车超过10公里加收空驶费,对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,拖车收费标准:一类车至五类车辆基价360—1500元/次(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、拖行费);10公里以上,每公里加收空驶费5—13元和拖行费15—50元。吊车收费标准:一类车至五类车辆基价900—3750元/次(含30公里空驶费、2小时内施吊作业费);30公里以上,每公里加收空驶费5—13元;施吊作业2小时以上,每小时加收超时作业费180—600元。

河南:对郑州8个绿色物流区设置禁行/限行

2月4日,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《关于设置绿色物流区的通告》(下称《通告》)公布,全市8个区域设置为绿色物流区,从2月15日起,禁止燃油(燃气)渣土车、混凝土搅拌车及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(燃气)中型、重型货车通行。

第一阶段: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,实施范围内上述车辆每日6时至22时限行。第二阶段:2025年7月1日起,实施范围上述车辆全天禁行。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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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:对超载20%内货车不处罚

新修订的《江西省公路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规定,对“百吨王”等严重违法行为、恶意扰乱科技执法、产生严重安全隐患和危害后果等行为,依法加强打击,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;力推“首违不罚、轻微免罚”,适当降低行政执法处罚幅度,对不超过车货总质量20%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给予批评教育,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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